近日在网上看到2个视频,让人心里很难平静。
其一:
贵州铜仁市印江某高速检查站,一男子因为车辆超载1人被罚,把3岁儿子扔下马路。
点评:
从视频中人物衣着上看,这个事情应该不是近期发生的。笔者通过查询发现,这是CCTV12报道的一则新闻,事情发生在2019年8月。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这个视频再次被搬上网络,还是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仅仅几天时间,该视频的评论跟贴达2W+。
核载5人的私家车,只因为多了一个抱在怀里的3岁小孩,就被认定超载进行处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婴幼儿坐车都应该免票,这是法律给予的优待,可是在“超载”问题上,却没有这种优惠,而是变成了司机的“负担”。
这让我想起了2022年广东湛江南桥车站发生的一件事,一女子抱着不满周岁的婴儿被要求买票,车站方的理由也是核载量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也就是说10座以下不能搭载免费乘车儿童。
一次执法行为,把一个父亲逼得要抛弃儿子,这究竟是严格执法,还是在故意为难人?究竟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执法出了问题?笔者认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法,无可厚非。正如交警在采访中所说,儿童应该坐儿童座椅,这也占一个座位。
法律,应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未成年人乘车享受优惠权。可是,这两部法律之间的这个矛盾该怎样调和,真需要好好研究一下,不能把矛盾留在执法一线。
其二:
一男子牵着狗大摇大摆在马路中间慢走,身后一排车被堵住,被司机说了一句,男子却理直气壮教训起司机。
点评:
马路上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各行其道才能平安畅通。可是该男子的行为相当于在说:我就是不守法,你能把我怎么办?
等等,这怎么和北京女高管井某的话不谋而合了!
“我就是违法了,怎么着?”如此嚣张的行为,完全是把法律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能让老实守法的人憋出内伤。
有人说,他们应该感谢法治社会,是法律保护了他们,不然可能会被打死。可是我在想,这究竟是法治的进步?还是倒退?我们的法律做了什么,才会让“坏人”有恃无恐?法律究竟是在保护合法行为,还是在保护这些非法行为?
法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上,用惩治违法来保护合法权益,真正的良法,应该是让恶行受惩治,是让人不敢为恶,而不是有恃无恐。
建设法治社会,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