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楚时评 时间:2007-11-21 22:31:0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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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王锦南发表在东楚社区
用胶片封死ATM机的出钞口,然后贴个“温馨提示”,假冒银行的名义留下客服电话进行诈骗,近日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依法对一利用银行ATM柜员机进行诈骗的6人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新闻见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这样的事情已在很多城市上演。然而,至今却看不到一家银行为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证公众操作柜员机时不上当受骗。这是为什么?原来,采取措施是要花钱的,而且即使有人上当受骗,银行也完全有理由为自己开脱。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到因为在柜员机上操作时被骗的公众起诉银行的报道。这说明,相当多的上当受骗者是自认倒楣的,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正是银行对柜员机的监管不力造成了自己的上当受骗。
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如果我们乘坐公交汽车发生了交通意外,我们可以找公交公司索赔。这是因为,我们上了车,买了票,就等于同公交公司签订了把安全送到目的地的合同。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在柜员机上进行操作的时候,我们也等于同银行签订了服务合同,银行有义务保证我们不上当受骗。
明知柜员机常被骗子利用而不采取有力措施,请问,银行的柜员机是为骗子服务的还是为市民服务的?如果是为骗子服务的,请明说,我们不用柜员机就是了;如果是为市民服务的,那就请保证柜员机不被骗子利用吧——我绝对相信,凭银行的智慧要做到这一点根本不是难事。而现在的问题是,银行愿不愿意为市民安全使用柜员机买单,愿不愿意真正把储户的利益看得很重。面对骗子的“温馨提示”屡屡施骗成功,银行不能再安坐如怡了,而应当是如坐针毡。
写到这时,忽然就想起这几天银行开通了通存通兑业务——当然,这不是免费的,而是要收费的。我就在想,银行可以挖空心思地从储户的腰包里掏出钱来,就不能挖空心思地保证柜员机的安全吗?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