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7-11-30 9:17:00 标签:
公路规费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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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黄旭东)昨日,记者从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局获悉,2008年养路费将继续按照国家政策于下月15日起予以征收。黄石司机缴纳养路费将继续执行去年的优惠政策,逾期不缴纳者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早就听说快要实行费改税了,明年司机是不是不需要交纳养路费了?”连日来,黄石不少车主向记者咨询。昨日,记者从市公路规费征稽局获悉,国家财政部和交通部目前正在联合印制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有关票据式样,这表明2008年养路费将继续征收,黄石不会例外。市公路规费征稽局负责人介绍,“燃油税替代养路费”的说法目前并无确切消息。从12月15日起,黄石将征收2008年的公路养路费。
去年,黄石推出了养路费优惠政策,今年继续执行。即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半年的养路费,可享受5%的优惠;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养路费,可享受10%的优惠。但是,如果司机逾期未缴纳养路费,征稽部门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