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张嵩发表在东楚社区
在杭州街头有不少以拣拾破烂和行乞为生的流浪者,这两天杭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街头去劝说那些人接受救助,但这些人却都不愿接受。(12月18日《新华网》)
杭州市救助站遇到的这个难题,也是目前全国不少城市所普遍面临的问题。很多城市的救助站冷冷清清,街头闹市、大街小巷却随处可见沿街乞讨者。其实,流浪乞讨人员不愿进救助站的行为,十分容易理解。政府所设的救助站本身就只提供临时救助,在其中接受救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而在这期间,救助站积极联络,筹划将受救助的人送回家。由此看来,尽管根据目前的法规,救助站已不能将流浪乞讨人员强制遣返回家,但是,它提供救助的目的,仍然主要在于将被救助者遣送回家,尽管已不能强制。
另一方面,在流浪乞讨人员中,恐怕只有极少数是真的走失因而愿意回家的。相反,大多数人员是自愿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流浪乞讨已经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一种方式,他们成为了很多人所说的职业流浪乞讨者。如果进了救助站,被送回家,还又得回来,反而增加了往返的成本。所以,这些人员就干脆不进救助站,免得给自己惹来麻烦。
大量乞丐不愿进救助站而流浪街头,成为城市的“疥疮”,影响了城市的形象,破坏了城市的和谐。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笔者以为,要改变目前乞丐不愿进救助站的现状,首先,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救助;其次,针对“职业乞丐”的管理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第三,人们应该捂紧钱包,不要给流浪乞讨人员钱。因为这样做是滥施同情之心,破坏了国家的救助制度,助长了他们不劳而获的寄生行为。假如流浪乞讨人员讨不到钱,他们自然也就会寻求救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