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地方党委换届后,大多数只保留一名专职副书记,但中央并未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在政界和学界对此问题形成了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从目前公开的资料看来,四川省是率先在地方党委中以文件形式对此加以明确的省份。
1月13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明确地方党委换届后“一正两副”模式下,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指导思想。
文件专门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