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7-7-26 10:15:00 标签:
陈良宇 人大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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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 24日下午,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相关程序,这一罢免决议将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最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报陈良宇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
同一天召开的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罢免陈良宇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通报,陈良宇因涉及“上海社保案”等四项严重违纪问题被中纪委立案检查,并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当时,陈良宇的党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仍得以保留。
此次陈良宇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意味着对其历时近一年的相关检查已趋尾声,将进入正式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