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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记者 严凌) 昨日,一位梁姓老人致电本报热线询问:修改后的《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增加了“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需办理意外伤害险”的内容,意外伤害险是否自愿办理?若不办理老年人优待卡是不是就失效了?
记者从市公交集团了解到,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意见》,从9月1日起开始全面施行。持优待卡免费乘车的老年人,必须办理每年20元的意外伤害险。申购新卡时在公交服务大厅一并办理。持有旧卡的则在年审时办理,年审到期前优待卡仍可正常使用。
据了解,意外伤害险分为3种,其中20元为必办,30、50元为自选。每年投保2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额为5000元,意外伤亡保额为1万元;投保30元的,这两项保额分别为7500元、1.5万元;投保50元的,这两项保额则分别为1.25万元、2.5万元。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公交车辆规定线路范围内,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事故;在上、下车过程中造成人身意外事故;行驶中急刹、急转弯、大幅颠簸、碰跌等人身意外事故造成伤亡及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在乘车过程中因疾病造成伤亡及医疗费用不在本保险责任范围。发生意外后,应及时向公交集团保险中心或黄石人保财险公司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