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7-9-27 15:09:00 标签:
设计师 合同 文字大小:【
大中小】
陈先生到家装公司咨询时,碰到了一位令他满意的设计师。这位设计师告诉陈先生,只要和他个人签协议,不仅保证装修好房子,而且价格还比公司优惠20%以上。陈先生想想觉得不错,于是与设计师私下签订了施工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陈先生却发现装修在质量、工期等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由于是与设计师私下签约,他不知该如何投诉。相关律师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
其一,陈先生与设计师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由于设计师个人没有装修装饰资质,因而其无权承包装修工程。
其二,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三,本案中应该认定陈先生和设计师均有过错,现存在质量、工期等方面的问题。由于装修工程无法返还财产,陈先生可与设计师协商,或向消委投诉或诉诸法院,要求设计师赔偿损失,包括因返工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等。当然,陈先生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