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08-1-18 11:09:0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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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 记者 田力
在黄石城区楼盘均价突破2000元/平方米,向着3000元/平方米迈进的时候,如果一套新建商品房,售价在1000元/平方米以下,你会心动吗?近日,市民郭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就碰到了这样的“好事”。
据郭女士介绍,近日,女儿带着她去看了一套坐落在西塞山区的商品房。房子是新建的,有70多平方米,位于一家企业的厂区内,是一幢住宅楼的5楼。开发者即该企业,每平方米售价980元。后来,经熟人从中协调,又降到800元/平方米。但开发者坦言“房子买下后,可以永久住下去,但办不来产权证”。原来,开发这幢房子时,相关的手续并未到位。
女儿认为,买房子是自己住又不打算卖,办不办产权证都无所谓,但郭女士想得要多一点:如果日后这幢房子要拆除呢?没办产权证,房子拆除后得不到任何补偿。
当日,记者走访了黄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该所所长冯全元介绍,黄石确实有一些企业,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利用企业的闲散土地集资建房。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开发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事先必须得到规划、房管等部门的审批。销售中,对购房对象也有控制,必须是未参加房改的本企业职工,才能享受较低房价的优惠。如果企业在开发中改变了房屋的用途,将这类职工福利性住房作为纯粹的商品房向社会低价销售,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份,黄石房管部门在清理整顿行动中,就查处过这样的企业,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但擅自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结果,购房的市民办不到产权证,苦不堪言。
特别提醒:
谈到郭女士的遭遇,冯所长指出,如果办不到产权证,这一开发项目肯定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没有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属于“隐性开发”、“变相开发”。
需要提醒的是,对这种“隐性开发”的商品房,市民最好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因为购房居住后的各种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这种用地、规划、项目等各方面没有经过审批的开发行为,本身就与政策法规相违背,已被列入管理部门整顿和查处的范围。
另外,市民购买商品房,不管是何种售价,一定要先查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并且要问清是否使用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能否办到产权证等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