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顾文娟 邹圣旺 实习生 赵溪筠
年关将至,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绞尽脑汁“搞钱”过年。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进入高发期。连日来,多户遭遇入室盗窃的居民向本报诉苦。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事件/失窃造成心理阴影
前日,太子湾社区居民张女士谈起10日晚家中失窃一事仍心有余悸。
10日晚10点左右,张女士和女儿一起回家,发现钥匙无论怎么转也打不开家门。母女俩以为门内锁上的小插栓落下来导致门被反锁,只好通知丈夫一起去亲戚家借宿。
次日早晨,张女士叫来“急开锁”的师傅,结果开锁师傅折腾半天也没能弄开门。突然,张女士发现一楼厨房窗前防盗网中央两根拇指粗的钢筋被剪断。家里被盗了!吓出一身冷汗的她赶紧打110报警。
不出所料,他们两层楼的家被小偷翻了个底朝天。警察从小偷留下的痕迹判断,当晚张女士和女儿到家门口时,小偷正在家中行窃。小偷将门反锁,并把厨房里的菜刀放在客厅沙发上,准备随时对入内的主人行凶。之后,小偷把楼顶小阁楼的防盗门撬开,从平台逃走。张女士放在抽屉里的现金和首饰合计3万多元被小偷一扫而光。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这是第三次被盗。第一次,小偷没有撬开防盗门。第二次是凌晨1点多,小偷撬她家厨房的防盗窗时把独自在卧室睡觉的她惊醒,她跑到厨房大声呵斥小偷住手,小偷还迟迟舍不得离去。这一次失窃给他们全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他们觉得小偷竟然可以轻而易举闯进自己的家里,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家住儿童公园附近的李先生,曾5次遭遇入室盗窃。李先生家最近一次失窃发生在凌晨。当时,他和妻子在卧室里熟睡,小偷从窗子爬进来,把他放在客厅的皮包里的几千块钱偷走了。
现状/侵财案件进入高发期
前日,记者就入室盗窃案件采访了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科。该科科长吴斌介绍,近年来,侵财案件的发案率正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但相对命案、抢劫等恶性案件而言,侵财案件因为数量大、基数高,所以破案率相对较低。
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规律性。时下,正是侵财案件的高发期。警方将采取以公安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提醒居民自防相结合,应对季节性发案。
吴斌称,公安部门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小区必须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并建立巡逻队。同时,辖区派出所定点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公安侦查部门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处理刑事案件采取强打猛压的态势,竭力遏制各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提醒/掌握技巧防盗窃
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技术防范,更要靠自我防范。
昨日,吴斌提醒居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入室盗窃。随后,他介绍了如何预防入室盗窃的注意事项。
出门时和睡觉前要养成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的习惯,安装坚固牢靠的防盗门和钢筋间隔密度大的防盗网,防止小偷用技能开门和爬窗入室作案。晚上,居民可在防盗网上放置易拉罐等物品,用以惊吓犯罪分子和提醒自己。在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现金和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要秘密安全。
单身或老弱病残的人遭遇入室盗窃事件,要尽量避免直接和犯罪分子发生冲突,避免引发人身伤害。因为犯罪分子首先看重的是财物,无意伤人,居民要学会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居民还应及时报警,而且尽可能地保留和提供线索。
疑问/业主被盗物业担责?
“我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居民致电记者时说。
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又不是财产保险公司,如果物业履行了24小时值班、安保队定期巡逻等职责,仍然发生小偷混入小区实施盗窃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没理由承担业主的损失。安全保护管理费只是物业管理费中一个子项,费用微乎其微,如果要物业照单赔偿失窃业主的损失实在不合理。
现在许多新型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业主出入小区要持有身份认证的磁卡或钥匙,外来人口进入小区要通过询问,由门卫和所拜访的小区业主取得联系。物业管理公司推崇封闭式管理,毕竟小区发生盗窃案件,物业管理公司害怕承担责任。凡事没有万无一失,业主同样应该提高自我防盗意识,不能完全依赖物业管理公司防盗。
说法/业主被盗物业难辞其咎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表示,居民小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其物业管理公司难辞其咎。
叶桢说,《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有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若因保安巡逻力度不大等,造成小区内业主家庭被盗,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至于责任的划分,要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过失的程度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