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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开始执行13种重要商品调价须备案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08-1-23 9:34:00 标签:商品 文字大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记者 霍群珍 实习生 蒋晖) 昨日起,我市14家企业销售的面粉、肉类、液化气等13类商品,在调价前必须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此举有望扼制住重要商品涨价的幅度。  
    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三批企业及其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分别是:中商集团黄石超市及大冶平价超市、黄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大冶连锁超市、阳新县惠美家生活广场、阳新县百惠超市销售的面粉、大豆油、猪肉、鸡蛋、牛奶等12个日用消费品;市煤气公司、黄石招商局道达尔石化有限公司、大冶市城南液化气站、大冶市勤谦液化气站、阳新县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的瓶装液化气批发、销售;大冶市食品公司、大冶市双汇连锁店、大冶市雨润专卖店的猪肉及牛羊肉。
    物价局称,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期间,以上企业提高列入提价备案范围的商品销售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情况报当地物价局备案。物价部门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审核其调价理由和幅度。上述企业应当按照《黄石市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调价备案程序,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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