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某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黄石就业公众号] 日期:[2025-02-24 16:0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严格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任职要求

1.年龄21-4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沟通能力强,工作积极性强,有较好的职业操守。

(三)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办公室综合性或外勤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及时接听来电,记录相关信息并完成分办、转交、协调、处理工作;

3.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使用文字、表格类办公软件;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6037718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综合管理岗”,报名材料含《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应聘登记表签字的电子扫描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扫描件、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12: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收信息。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及水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4、考察和体检

1.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依据面试及考察结果依次递补试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录用人员按照政府雇员薪酬标准为全年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714--6506668 13687180158(范女士)(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附件:应聘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附件:应聘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