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调整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1-08-13 10:02]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转发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省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作出调整。市发改委提醒我市新能源发电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把握好企业发展的方向。

通知明确,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也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对2021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按每千瓦时0.03元执行。对国家能源局确定的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价继续按每千瓦时1.15元执行,之后并网的中央财政不再补贴。调整后的政策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记者 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