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醉驾者为逃避处罚常常花样百出。大冶一名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与他人起了争执。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他竟再次饮酒,试图掩盖酒驾事实,可最终如意算盘落空。4月1日,大冶市检察院传来消息,该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去年11月5日中午,被告人张某某与他人吃饭时饮酒,之后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前往一小区停车。停车时,车尾与小区门禁设施发生碰撞,随后,张某某和小区保安起了争执。保安发现张某某满身酒气,当即报警。张某某见状,马上跑到附近朋友的商铺二次饮酒,企图制造停车后才饮酒的假象。交警赶到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他矢口否认之前饮酒的事实,坚称是刚刚喝的酒。
交警部门通过调取道路监控、询问多名证人,识破了张某某混淆事实、逃避责任的企图。经检测,张某某被查获时血液酒精含量为216.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理。根据本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以查获后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某企图通过再次饮酒逃避处罚,这种行为不仅徒劳无功,反而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检察官提醒,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遇交警检查,应积极配合执法,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李青 杨运红)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