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东楚晚报 记者 付军/文 石勇/摄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有15个年头,几年来相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还是较普遍,消费领域仍有一些“顽疾”难以维权。
没有凭证侵权难诉
案例:黄石一公务员徐某在家具商场,花高价买了一套真皮沙发。使用不到几个月,沙发出现塌陷,皮色脱落。也不知是当时没开发票,还是发票掉了,找商家理论反被其倒打一耙,说他是栽赃。徐某投诉到消委,消委称不好办。
消委点评:现实生活中,除了一些大型商场、超市主动给消费者开具正式发票外,一些中小型商场和个体商贩很少会主动为顾客开发票,而消费者在购物后不主动索要发票或发票拿到手又不妥善保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一旦出现纠纷,手中没有发票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近几年来,一些难以处理的投诉案例,相当一部分跟此有关。
友情提示:市民在消费时,一定要有意识保留和搜集证据, 索要正规发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凭此投诉 。如果购物经常不索取发票,或者发票填写不全、不规范,出现问题后消委将无能为力。
提前消费人去楼空
案例:铁山十几名爱美的女士曾向本报反映,当年6月该区一美容店,先后有100多名不同层次和年龄的爱美女士办理了年卡、月卡、季卡。办卡最低的是几百元,最高达1千多元。当年12月3日店老板卷起店内商品,悄悄溜走。
消委点评:一些美容院、健身中心、送水服务点,通过出售消费卡让顾客“提前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有些消费卡确实让顾客商家受益,但也有个别商家以提前消费为名,列出种种优惠吸引消费者,而当消费者购买了这些所谓的优惠后,先前承诺的服务却大打折扣,服务质量就下降了,有的干脆人去楼空。
友情提示:市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前最好看这些店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在经营期限内,最好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同时控制住提前消费金额,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发生这样事时,可到辖区工商部门查其登记档案,配合工商部门找到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