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张嵩发表在东楚社区
十五冶社区今年70岁的刘瑾环婆婆自学法律、医学知识,花了十年时间给脑瘫孙子打官司。记者昨获悉,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由医院赔付脑瘫儿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3月13日《东楚晚报》)
自学法律、医学知识,花了十年时间打官司。读了晚报的这篇报道,笔者不由得惊叹于这位70岁老人对孙子的深沉大爱,感叹于她的执着,佩服于她的不辞劳苦,更钦佩于她的坚韧。然而,在敬佩这位老人的坚韧毅力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是谁非要让一个70岁的老人在自学法律、医学知识,花了十年时间才能打赢医疗官司?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医疗鉴定非议颇多,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生既是医疗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鉴定的裁判员,这怎么能够保证鉴定的公证?所以,尽管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脑瘫与接生有关,但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和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书的结果都显示:涛涛脑瘫与医院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该医疗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因为当地卫生局不会打自己的嘴巴,他们更要为自己的医生说话,前提是你只是一个不懂医学的普通老百姓,有没有问题还不是我说了算。最后,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的结果与省、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这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方的责任也是不言而喻的。根据法院重新选择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的结果显示:医院方对涛涛及其母亲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失,与患儿脑瘫的形成无直接因果关系,但不排除与院方产程处理欠积极及产科医生对新生儿病情认识不足等有一定的因果(间接)关系。如果医院在医疗处理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病历中为什么会存在70多处涂改痕迹呢?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付出惨痛的时间代价,就必须自学法律、医学知识,写下一米多高的申诉材料,用坏了上百支笔,就必须遭受前所未有的精神煎熬吗?幸运的是刘瑾环用十年时间换来了公正,遗憾的是并不公平。她所失去的十年时间,孙子的终身残疾,这些难道是21万元钱所能补偿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