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本报讯(记者 殷珂 通讯员 曹俊 明青松 万清华)
前往湖北省人民医院就诊的大冶市医保患者陈迪广,11日从武汉打来电话,他已到省人民医院医疗市场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只交了40%的预付金并住进了医院病房。
这是大冶市医疗保险局继去年成功实现与黄石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络对接后,又为方便参保职工转外就医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以来,为方便确需转往省级医院诊治的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大冶市医疗保险局多次与湖北省人民医院协商,日前已正式签订协议,并正式实行。
协议规定:凡经大冶市医疗保险局审批办理转诊手续,前往湖北省人民医院就医的参保患者,凭转诊通知单、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民医院医疗市场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垫付医疗费用总额的40%,待医疗终结后,由该局审核按规定与院方结算余额的60%;患者只需带预付金收据、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医疗保险局按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多退少补。协议还明确规定医院和医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
这一举措的推行,简化了过去先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再凭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医保局结报等手续,缓解了患者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