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上岗仅3个月被撤职
2007年4月,时任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的段春霞,出现在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公示的“拟提拔到县级领导职务人选”的名单中。公示过后,段春霞成为了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
段春霞生于1963年2月,山西洪洞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这是公示材料中对于段春霞的介绍。
从广胜寺镇提拔上来以后,段春霞不仅担任尧都区副区长,还同时兼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一职。不过,2007年5月11日,山西某媒体率先将广胜寺镇曹生村的黑窑场曝光,到7月下旬窑场打手衡庭汉等人在湖北落网,段春霞仅在副区长岗位上干了不到3个月就被撤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