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执法队员真的没有殴打群众
来源:东楚社区 时间:2008-4-15 15:14: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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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王锦南发表在东楚社区
4月8日晚,数名残疾人聚集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前的旭日广场演出,街道执法队接到“噪音扰民”的投诉后前往处置,结果与残疾人发生冲突,至少两名残疾人被打倒在地,执法队也有两辆车辆受损数人受伤。一名围观者举起相机拍摄冲突场景,不料遭到数十人拳打脚踢和铁棍殴打,致其全身多处受伤。昨日下午,平湖街道执法大队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执法队员殴打群众。(新闻见4月15日《南方都市报》)
执法队员有没有殴打群众,事实只有一个。但作为执法部门来说,不能仅仅听信执法队员的一面之词就否认,而应该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了解,特别是要向围观的群众作了解。否则,就不但是偏听偏信,更有“官官相护”之嫌。
围观者拍摄了数张角度不同的照片,照片中清晰可见的是身着迷彩服和其他制服的人围着两人拳打脚踢--如果是遭遇了暴力抗法,那这些身着迷彩服和其他制服的人就应该是暴力抗法的主,因为只有他们在殴打他人,而那两个被殴打者显然就是执法者。我相信,如果执法部门否认执法队员殴打群众,那这几张照片就只能这样解释。
但这样一来,拍照片而被殴打的程金玉岂不是成了执法者?对于因遭遇暴力抗法而受伤的程金玉来说,相关部门不但应该给他提供免费的医疗,更应该为其报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执法队员面对暴力抗法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请问,平湖街道执法大队愿意承认程金玉的执法队员身份吗?愿意给其提供免费的医疗为其报功吗?若能如此,那就真是遭遇暴力抗法了,深圳也该为有这样的文明执法队伍、有程金玉这样的执法队员而骄傲了。
而警方呢?当然应该追究那些殴打执法队员程金玉的身着迷彩服和其他制服的人了,因为这些人完全是有组织的暴力抗法。对于这些人当然应该“抓”之而后快。只有剔除了这样的社会毒瘤,才能纯净社会,还社会应有的安全。
既然执法大队认定执法队员没有殴打群众,事情自然就好办多了:该为程金玉报功的就报吧,最好是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号召所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向他学习;该把身着迷彩服和其他制服的人抓起来的就赶紧抓起来吧,可别让这些人再危害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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