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左军 实习生 周泽雄 通讯员 吴远国
大冶市东岳街办石洪章村少年石某多次撬窗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因不够法定年龄,被公安机关屡抓屡放。他5年时间内竟盗窃作案300多起。4日,再次作案的石某被大冶警方抓获,这次他已够上法定年龄,终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月31日晚,大冶东风花园居户陈某家中被盗,其被盗走的金银首饰价值4000多元。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调查,技术认定,确定嫌疑人就是大冶市东岳街办石洪章村少年石某。4日晚,在网吧上网的石某被抓获。石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据东风路派出所所长张瑞林介绍,石某是公安机关的“常客”,他从11岁开始就撬窗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先后6次被大冶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但因年龄不够法定年龄,未能执行。石某屡教不改,被公安机关放出来后,又继续作案。据统计,5年时间内,他先后盗窃作案300多起,涉案余额数十万元,仅去年底,一个月的时间内就作案40多起。石某被人称为“少年贼王”。
石某出生于1992年2月22日,这次作案已满16岁,达到法定惩处年龄,公安机关依法对他实行刑事拘留。张瑞林说,像石某这样的少年犯罪现象不是个案,大冶目前还有多例。得不到及时惩处,这类少年为所欲为,越陷越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这种状况应引起全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