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收了餐具费,消费者告上法庭为3元钱打官司值不值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5-12 8:09: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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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汪涛)团城山街办居民赵德安与妻子在酒楼进餐,酒楼收了3元餐具费,赵德安近日一纸诉状将酒楼告上法庭。
赵德安说,4月6日下午六时许,他与妻子在鲜菜园酒楼进餐后,结账时,酒楼要收55元,含两套餐具的费用3元钱。因酒店餐前未告知一次性餐具需收费,他不愿交“餐具费”,但交涉无果,无奈掏了3元餐具费。
身为法律工作者的赵德安为此将鲜菜园酒楼告上法庭,要求酒楼公开赔礼道歉,退还多收的3元“餐具费”,并赔偿3元钱。
9日上午,记者来到鲜菜园酒楼,该酒楼一服务员说:“餐具费别的酒楼都在收,我们也收。”文化宫社区居民刘女士说:“酒店应提供免费和收费两种餐具,而且在点餐时应该告知我们,不能只提供收费的餐具。”
赵德安认为,餐饮行业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也是《食品卫生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餐饮服务行业作出的规定。而实际上大部分餐饮行(企)业再次收费,是将费用转嫁给了消费者。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认为,向顾客收取“餐具费”,是当前绝大多数餐饮企业的通行做法,并得到了部分消费者的默认。但这种“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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