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房产,三兄妹反目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5-9 8:28: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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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刘艳新)父亲遗留的房产,老二一直居住,老大和老三也有财产继承权,欲分一杯羹,为此兄妹反目,欲打官司。记者昨获悉,一律师联合社区干部调解,终于化解房产继承纠纷。
曾在电厂上班的杨父在黄石港沈家营冶电一村分得一处房改房,他生前与二儿子一家人一起居住。2006年,杨父去世,留下一处面积为70多平方米的房产给老二,长子和已出嫁的老三都认为,儿女都有继承权,怎么只归老二得?称如果老二得房产,应对他们两家给些经济补偿。老二则不愿出钱,称房改时,买房的钱是他拿出来的,而且父亲生前一直跟他在一起居住。老大、老三则不服,称父亲生前有退休金,去世前还留有个人存款,平时对老二家还有些补贴。
老大、老三请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伍小明律师代理,索要财产继承权,要求老二给每家补偿两万元。伍小明多次走访发现,老二有病,且家庭经济困难,便对老二说,若财产继承问题不解决,会殃及下一代。他与社区干部一起多次上门调解,老二终于愿意对两家各补偿1万元,但要扣除老三借去的2000元,老大家欠的1800元。老三认可,老大则不同意,说自己根本不欠老二的钱。
伍小明再次进行调解,劝老大、老二各让900元,老二补偿老大9100元,老大仍不同意,称那样岂不证明自己欠老二家的钱?伍小明看到两人又僵持不下,为化解矛盾,他自己拿出900元帮老二凑齐1万元补偿给老大家。近日,老大、老三与老二签订协议,放弃房产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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