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25日前报送技能人才信息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6-10 7:29: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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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姜科)昨日,记者从黄石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技能人才信息库采集工作已经启动。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月25日之前,将本单位的技能人才信息报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技能信息库建立完善之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统一享受省、市高技能人才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据了解,以下人员都属于技能人才:至2008年12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的套印了“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技能人才;统一要求套印“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能鉴定专用章”之前,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技能人才;本省行政区域内已获得劳动保障部批准的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技能人才。
黄石各类企业将本单位符合入库条件的技能人才信息于本月25日前填表报送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用人单位如遇到疑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14—6268362。
据悉,技能人才信息库建立完成后,将在黄石劳动保障网(http//www.hs12333.gov.cn)上公布和提供查询,并将技能人才有关信息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进入湖北省技能人才库,在湖北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hb12333.com)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htpp//hb.osta.org.cn)上公布。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者个人均可上网查询。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信息,将单独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统一享受省、市高技能人才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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