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苏俊)
上周,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2007年5月初,买了一辆东风自卸车,车身价12万元。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营销人员陈革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向陈先生推荐保险。
由于是第一次购买保险,陈先生听信陈革介绍,于2007年5月12日在该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机动车损失险、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以及驾驶员、乘客各一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共花费一万余元。
2007年12月25日,陈先生的车在黄冈境内发生事故,将一村庄路基撞毁,车身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在向该村赔付1.1万元后,陈先生回到黄石,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经过核算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称,只能向陈先生赔付3447元,其中路损2800元,车身损失647元。
自己当初花一万多元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赔付和维修又花去近两万元,到如今却只能得到3000多元赔付,陈先生想不通。
该公司核赔部王经理告诉记者,在接到陈先生的事故通知后,他们立刻请黄冈分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发回了图片资料,并按程序开展了调查赔付工作。王经理说,陈先生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投保额仅为一万元,属不足额投保。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
在了解到相关规定后,陈先生认为,购买保险时营销人员没有向他解释清楚赔付率才会有这样情况发生。而当初为他办理保险业务的陈革称,已经将购买和赔付情况详细地告知陈先生了,是陈先生表示只能拿一万元左右购买保险,她才为其作了如此安排。
律师提醒:
购买车险须留心
虽然营销人员解释得非常仔细,但陈先生对该公司的服务还是存在一些疑义。由于很多细节都发生在购买保险之前,根本没有办法考证,陈先生现在很是郁闷。
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叶律师提醒,目前保险合同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市民在投保时也要留个心眼。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最好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在购买保险前,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告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有不清楚的,一定要营销人员解释清楚。必要时,可以录音,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另外,特别提醒广大车主,投保前要多了解相关的保险知识,不要单纯为了省钱而无视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