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撑起两个家竟忘党纪国法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左军 实习生 周泽雄 通讯员 汪天宝)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灵乡国土资源所女报账员汪霞,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矿产资源补偿费4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去年11月26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有挪用公款嫌疑的汪霞立案侦查,查明汪霞于2005年6月,利用担任灵乡国土资源所报账员的职务之便,从灵乡镇经贸委和灵乡深排矿业公司两单位收取的40万元(每家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向市国土资源局财务报账,而将其它收费票据冲抵,将这40万元截留挪用。
经查,汪霞将大部分钱用于扶助、救济亲人:支付弟弟读大学学费、生活费8万元;支付妹妹读大专学费、生活费6万元;支付另一妹妹治病1.5万元;支付丈夫弟弟治病2万元;支付公公(丈夫之父)治病6万元;其余的钱用于建私房和买彩票,至判决前差34万元无力偿还。
汪霞出生于1975年,1998年到大冶市国土局工作至今,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检察官告诉记者:“每次提审,她都忏悔,哭个不停。”当询问汪霞犯罪原因时,她一边哭一边作出这样的陈述:“我娘家姊妹4人,加一个弟弟,共5人,家大口阔,家庭困难,我是长女,只有我一人有正式工作;在婆家我是长媳,公公和丈夫之弟身患重病,家庭相当困难;我是想撑住双方家庭,只要有人就有世界;注重了亲情,忘记了党纪国法,思想观念上发生了根本的偏离,是我犯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