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国家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将同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人民网》
这是一部国家刚刚针对我国环境现状进行颁布实施的通知,无论如何,它在法律手段上是对环保迫切需求的一次尝试,也是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的有力法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而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
然而,每一部法规的颁布不仅需要企事业单位的配合和执行,更是要求我们的执行和监察机构在民众对环保和“限塑”的理解和支持,不能以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强迫和限制,而这样的红头文件在发布到实施,我们都会经历一个历程,即从宣传到落实,能否奏效,会否激起民众的反对,这将是反映出我们在对“限塑令”的宣传和一部法规实施后所体现出来的便民和顺意。也就因为每一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都关乎民生和民意,在长期的习惯中以罚款和强硬姿势来达到目的,这样的唐突出击并非明智之举。
或者,在执行上,所有执行部门都能否坚持和落实。不可能让每一个城市的文明在一夜之间达到理想的境界,让整体市民的素质在一时之中能提升一个台阶,这也是我们在“限塑”中必须考虑到了。全国每天使用30亿个达160吨的塑料袋,或许只是在 考虑到环保的同时,让全国的民众在同一时段内不允许使用了,这也许有点过及的操作。而退一步说,“限塑”的程序,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从城市到农村,从单位到个人,也从反对到理解,从埋怨到支持的步骤。政府希望能把限塑的执行来达到让民众具有环保的意识,不能以一部法规和强制性的手段来划分与生活的错误,也不能一有错误就在罚款和制裁上下手,而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民众有一个适应和观念改变的过程,理解到塑料袋带给我们的真正危害性的“限塑”的迫切性。
这就要求政府在法规和通知颁布实施之前,或许具有更好的宣传,各大媒体在宣传上做到理论和教育同步走的策略,让民众在教育中懂得塑料袋的危害,理解“限塑”的手段和结果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同时,更是让民众认识到环保意识下的整体和绿色理念,这样在要求达到理想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操作的通知,或许在真正意义上更具人性化和便民化。
“限塑令”的颁布实施毕竟是一部利国利民的规定,在要求部门落实和民众支持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做法的利益所在,不要让它如同禁烟令一样,就象过眼云烟,在政府和各地方明文禁止吸烟的论调上,我们的吸烟民众始终是有增无减,这也说明我们禁烟的方式不仅仅只是颁布实施了禁烟的法规,更要求我们在宣传和教育上让民众懂得吸烟的危害性一样,让限塑的执行和制止塑料袋的行为不能只是一阵风,或者让一部法规在一阵“雷阵雨”之后成为过场,这样的执行力度和所需求的结果,往往只是让民众在埋怨的基础上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对政策的抵制,而这样的结果也是每个执政党不想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