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补助标准确定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6-14 8:00: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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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姜科 通讯员 舒拥军)市社保局昨日传出消息,今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三项补助费用标准确定。
丧葬费具体计发标准为:因病死亡的退休人员发给3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26.67元)。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发给5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抚恤费计发标准为:因病死亡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发给十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发给二十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遗属困难补助费为:因病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供养遗属困难补助费分三个档次: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47.42元)的25%、50%、70%,即312元(1人)、624元(2人)、873元(3人,最多不超过3人)。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供养遗属困难补助费分三个档次: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70%、100%,即437元(1人)、873元(2人)、1247元(3人,最多不超过3人)。其中孤寡老人增加10元,城镇户口的孤寡老人增加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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