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肖琼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是老人和孩子。未满18周岁有黄石户口在外就读的学生、非黄石户籍而在黄石各中专技校就读的外地学生均可参加黄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老小不愁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长期进城务工人员的非从业随住家属,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述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缴费:30-130-190元
200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同时确定: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学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90元;
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280元,其中个人缴纳190元,财政补助90元;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年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个人缴纳130元,财政补助150元;
上述人员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待遇:新生儿参保次日享受
城镇居民在12月31日前参保,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明年起参保或断保后重新续保的从缴费之日起90天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前的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新生儿从参保缴费次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疗待遇。
新办理黄石户籍的居民在入籍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从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补助:低保人员报销不低于8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其中10%左右用于普通门诊,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组织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尿毒症透析、血友病、红斑狼疮五种重症疾病治疗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55%给予补助。
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居民按比例分担。
(一)起付标准:三级医院、转市外医疗机构600元(大冶、阳新为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惠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无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参保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二)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院、转市外医疗机构40%,二级医院50%、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惠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
低保对象在惠民医疗机构就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惠民医疗优惠减免之和原则上不低于目录内医疗费用的80%。
一个年度内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3万元。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年、6年(含以上)的,基金最高支付封顶线分别提高至4万元、5万元。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基金不再支付。
参保城镇困难居民负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