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禁毒法》五大亮点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于2008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
《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
第一大亮点: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
第二大亮点: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
第三大亮点: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
第四大亮点: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禁毒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禁毒法》从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出发,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吸毒人员要惩罚、更要教育和救治,对戒毒工作作出了重大改革。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王博 巴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