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开发商承诺小区有“欧式廊柱花园”,但业主入住4年未见花园踪影,甚至看不到一棵树,业主必须出小区走到500米开外才能见到荫凉。对此,开发商一直在推脱,不愿正面答复。(6月24日河南商报)
由此,笔者油然想起6月3日重庆时报的一则新闻:重庆一个原本承诺的“花园山水小区”,交房时却只见一棵树孤零零地立在中庭花园里,业主们强烈质疑小区绿化率不达标。与郑州这处一棵树也没有的“欧式花园”相比,重庆“一棵树”绿化小区的居民算是幸运的了,因为他们不必走500米就可以看到一丝绿色。
一棵树也没有,却大言不惭地吹嘘为“欧式廊柱花园”,为何会出现这种令人尴尬的“喜剧”?
首先,有关部门对开发商新建区的名称没有从严审核。现实中,“山水明城”、“百花菀”、“欧式花园”之类诱人的名称,都是开发商为了促销而“想当然”的结果,给小区取名甚至到了“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地步。国家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但对新建小区的名称却基本逞放任状态,那些名称是否符合实际、夸大其词,基本无人过问。
其次,对小区验收没有严格把关。有关条例对新建区绿地面积有明确规定,“新建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零绿化”小区居然能顺利通过验收,证明某些部门和人员的严重失职。
避免一棵树也没有的“欧式花园”引发的尴尬,仅靠消费者的强烈质疑显然不够,有关职能和执法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对绿化等基础设施不达标的小区,非但坚决取消其“花园”之类的空号,还要依法严处。
高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