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光镜的房子在拆迁后的砖瓦中显得有些孤零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刘艳新 文/摄
拆迁户街头无故被打
这几天,大冶市东风路办事处上冯湾西区的冯光镜一家感到很无奈,家里的私房被逼拆迁,三楼已被挖掘机挖了一个大洞,冯光镜被坏人用钢管打伤,背部被打得到处青一块紫一块的,左小臂被打成粉碎性骨折。
冯光镜回忆说,13日上午8点多钟,他到铜草花园小区去,路过大冶市广电局时,从他身后的一辆小车里下来几个人,手持钢管,对着他后背一阵乱打,其中一人将他的左手小臂打成粉碎性骨折。路人看不下去,大喊,不能再打人,再打就会打死人的,几个人才上了一辆黑色小轿车。因车牌用光碟遮盖,没有人看得清。两天后,他所在的村委会支书送来2000元钱,让他先住院看病。骨折需要做手术,17日,东风路派出所送来7400元,18日,冯光镜被推进手术室做了手术。
冯光镜说,他平时没有与人结仇,怀疑这次被打与家里的私房没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有关。自从去年,黄石中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看中这块土地,准备开发怡景花苑二期楼盘建商品房,委托拆迁事项的一家拆迁公司动粗,湾子里的22户人家,就没少受恐吓。目前已有15户与拆迁公司谈好条件,还有7户没有谈好。因他联名状告开发商,才受到打击,目的是想逼他签订协议。
部分村民不签字
冯光镜说,他家的房子是1990年在旧宅基地上重建,当时做了两层,2001年换了新的土地使用证,2002年又加盖一层。
从去年10月份起,开发公司带来几个人,对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村民问有无评估资格证,他们却拿不出来。他家三层房屋有500多平方米,只评估价值60万元,他感到明显吃亏,就不愿在拆迁协议书签字。
冯光镜还不是湾子里最先挨打的人,去年10月底,冯柏林与几个人在湾子里打牌,也是开来一辆车,下来几个人,问谁是冯柏林,他答应了一声,一个人手持一块砖头,照他头部就拍一下,顿时头破血流,缝了十几针。冯柏林感到惹不起,不久就签了拆迁协议,当年11月份,他家的房子就拆了。
冯光镜说,他们拆迁是按1900元/平方米算的,如果拆迁要还建房,则按1:0.8的比例还房,而周边一带的商品房价格都在2200元以上。
另一名拆迁户冯光斗说,距该湾不到200米远的酒厂征地建厂房,拆迁补偿按3000多元一平方米算。马路对面的上冯湾东区,是一位福建老板开发建商品房,拆迁也是按3000多元/平方米算,不到两个月村民就全部签了拆迁协议。
他感到不公平,与冯光斗、冯光传、冯秋玲、冯慧明4户人家联名起诉开发商和三个部门。
开发商称证件齐全合法
上冯湾西区只有21户人家,100人左右,目前已有7人受伤,他们感到生命安全没有保障,5户房主状告开发商暴力拆迁。
黄石市中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石中杰说,他们在上冯湾搞开发,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上冯湾地处大冶城北开发区,是大冶的北大门,都是一些杂乱、没有经过规划的民宅。几年前,大冶市委市政府就下定决心要好好改造该地块的城中村。可是部分农民传统思想作祟,守着老屋不放,21户人家,目前已签了拆迁协议的有13户。拆迁工作由城北开发区成立拆迁指挥部,他们给的拆迁补偿高于评估公司对每户的评估价,最低按1900元/平方米算。
石中杰说,该项目怡景花苑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都有,证件齐全合法,他们是按章办事。只是房主太贪,漫天要价,有的补偿100多万元还嫌少,让拆迁工程进展缓慢。至于拆迁时产生纠纷肯定难免,双方都有轻微受伤的情况,但根本没有使用暴力。
五户联名起诉三部门
房子是自家的,有合法的证件,却被人逼着拆迁,他们感到气愤不已。开发商为何能强制拆迁?冯光斗说,缘由是开发商有一张护身符——拆迁许可证。他们向律师咨询,房管局给开发商颁发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必须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他们感到不解,房子要拆迁,必须有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他们是农村私房,宅基地是集体用地,为何成了国有土地?他们状告三衙门不依法行政。
一告大冶市房地产管理局,因该局在开发商当时不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规发证。去年7月9日,该局给中杰房地产公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而开发商在今年元月9日才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成立确认书》。
二告大冶市国土资源局,这5户农民认为,给他们造成巨大麻烦的正是该局。因为他们的房屋宅基地是上冯湾村民集体所有,并于2001年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2007年,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将他们的宅基地以编号为G06017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村民的集体土地当国有土地使用,这明显侵害了他们的利益。
三告大冶市规划建设局,若开发商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如何建房?怡景花苑二期去年6月21日由大冶市发改局批准立项,可是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在发改局还没有立项的情况下,于去年6月12日,提前向被告开发商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同“先生儿子,后拿准生证”一样违法,同时,该局还违规给开发商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案由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阳新县人民法院审判,26日,该案在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在庭审过程中,大冶市规划建设局称,2005年,大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会议纪要决定,大力改造城北开发区的城中村,政府已经规划出该地块作建设用地,2005年,大冶市发改局已经整体立项怡景花苑,去年再次核准立项,该局是依据城市建设规模,合理、合法规划。
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称,大冶市征收该地块,符合我国土地交易,况且5户人家中有的根本没有土地证。
大冶市房地产管理局称,中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提供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该局才颁发了拆迁许可证,认为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只是一个办理过程的问题,该地块既然是国有土地,又作了城市规划建设,拆迁地面上的建筑物是必然的。
26日,双方的律师经过一天的唇枪舌剑,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争取庭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