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酒类将设“身份证” 消费者可上网查其真劣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08-6-4 6:46: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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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霍群珍 实习生 朱慧君) 从今年7月1日起,酒类将实行流通随附单制度。这意味着,在市场上销售的酒必须有“身份证”,此举有望从源头上杜绝假酒。
我市将与武汉市在行政区域内同步实施这一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出自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售货单位的生产编号、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等十多项内容。
酒类流通附单制度实行后,酒类的流通路径为:所有国产酒在出厂前,必须随酒开具随附单给区域代理商,代理商到行业管理部门领取随附单依法填写交给各分销商(分销商包括餐饮店以及终端零售商等)。同样,进口酒入关后,进口商也必须按规定对其二次、三次分销商直至终端开具随附单。
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国明称,根据规定,从7月1日起,市场上所销售的酒类凡未有随附单的,将视为涉嫌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查扣。如屡次不改,将由相关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并给予经济处罚。据介绍,从此前的稽查情况看,我市夜场、餐饮店及小副食店假酒较多,但只能凭稽查人员的经验鉴别,今后可凭随附单追根溯源,有望从源头杜绝假酒。这是自2006年全国实行《酒类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后,为杜绝假酒出台的又一举措。
随附单制度可方便消费者识别假酒。消费者可直接登录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http//www.hbjiu.com,查询随附单编号。如发现假酒,也可向黄石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2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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