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出轨录像要求赔偿 法院不予认可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7-1 7:57: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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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晚报》报道 重庆一男子雇用私家侦探拍下妻子出轨的录像,作为证据,以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谁知法院不予认可。
2007年国庆前夕,张强得知妻子代莉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当年10月9日晚,张强、私家侦探和民警把一个男人堵在家里。这个过程被私家侦探拍了下来。
张强认为,女方存在过错,按照婚姻法,应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应赔偿损失。
对这些影像证据,遵义市汇川区法院认为,录音、录像证据是偷录,未经当事人许可,来源不合法。代莉虽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但该过错并不是决定财产分配的因素。所以,法院对家产进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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