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减少良田抛荒面积,中央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对农民进行粮食直补。为减少流通环节,避免发生挪用现象,该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存入农户的专用存折上。
这一惠农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曾一度出现过在外打工人员返乡务农的高潮。然而近两年的农资上涨过快,种田再次跌入“零利润”,弃耕抛茺现象也出现了回升。在这种状态下,粮食补贴还在按田地到户时的面积分摊,此举确有不妥。
所谓粮食补贴,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如果一味地按分田到户时的面积分摊,那些没种一粒粮、田地已弃耕的农户同样分得了这份补贴。这不但助长了此类农户不种田有钱赚的惰性,同时使在继续躬耕的农民心理不平衡,也违背了党中央拨款补贴的初衷。
窃以为,粮食补贴专项资金应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在农村,毕竟还有一部分农民除了种自己的责任田外,还在租种别人的田地。实行多种多补后,既维护了种田农民的实际利益,也符合了中央粮食补贴的精神,实现了专项资金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