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楼市记者 李娜
【背景】
老家在黄石的胡先生,目前在武汉工作,2004年在黄石买了一套新房。去年底,胡先生接到了收房的通知,但他考虑到自己在武汉工作,在黄石生活的父母也有房子住,就一直没有去办理收房及入住手续。
最近,胡先生抽空回到黄石,从一个朋友那里弄到了一些闲置的沙石。因为新房装修肯定要这些东西,他就请两位搬运工将这些材料弄进新房里。开房需要钥匙,胡先生去找小区物业公司要钥匙,物业人员则要求他先办理收房手续。
胡先生按要求办好手续,准备取走房钥匙时,物业公司提出他应补交半年时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人员解释说,因为小区物业服务有规定,业主从收到入住通知书起,便应开始交纳物业费。对此,胡先生不以为然。他说,在这半年时间里,自己既未入住,也很少到小区里来,为何还要交纳物业费。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目前,很多准业主买房后,并没有急于装修入住,因此就产生了没有入住是否应该交纳物业费的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准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物业费?下面来听听大家的意见。
【观点PK】
未享受服务就可不交费
业主在没有入住小区时,不仅没有给小区带来任何影响,也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因此,部分业主认为,只有享受到了一定的服务后才值得买单,物业费也应该在入住后开始交纳。
手机号133****0509的读者
如果我暂时不入住的话,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更不可能产生垃圾,为什么还要多交这么多物业费呢?换言之,如果大多数业主暂时都没有入住,那物业公司的维护成本是很少的。这个时候还要求大家都按正常标准来交费,这是不是很不公平呢?即使要交的话,这部分未入住的业主减半交费应该比较合理。
你们好(东楚网房产论坛网友)
不该交!现在很多人买了新房,不一定马上要装修入住。有些人会把房子放置一两年,等房子结构稳定了再装修。也有人是为了投资而买房的,绝对不会住进去。这么多人没有入住,物业公司的工作量肯定少很多,那物业公司凭什么要大家按正常标准交纳物业费呢?
trangerl(QQ群“口水楼市PK台”网友)
业主没有入住,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没有享受到服务就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入住的业主,可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好坏来衡量该交纳多少物业费,没有享受到服务的这部分业主,自然就不需要交费了。
约定收房之日起就该交费
收房时,准业主们拿着开发商提供的入住证明,去物业公司办理入住登记,同时交纳物业费以及相关的费用。这是目前新房入住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便开始维护小区公共部分的环境,为业主们做服务工作。因此,物业费的计算及交纳应从购房者接到收房通知时就开始了。
悲天悯人(QQ群“口水楼市PK台”网友)
我个人支持从交房时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一般来说,从开发商公布的实际交房之日期开始,物业公司就可以收物业费了,毕竟物业公司已经进驻,已经开始为小区提供物业维护。即使有业主没有住进去,但他们的房子也已得到了应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小灵通号39***11的读者
应该交,一直没有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因为小区物业服务是一个整体概念,不是因为你没有入住,物业公司就没有上班工作,没有为你的房子及小区其他业主的房子值班站岗、维护保洁。物业公司的营运成本并没有因为少数的业主没有入住而减少,所以从开发商通知正式交房之日起,大家就要计算着交物业费了。
凭窗无语(QQ群“口水楼市PK台”网友)
大家应该辩证地看问题,业主出钱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升值也有帮助。如果一个小区里有部分业主没能及时入住,大家都不愿意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也肯定不到位。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等哪天大家都住进来了再提供服务,到时候你觉得小区会不会很干净、很适合居住呢?说不定届时很多公共设施都被损坏了。
该交多少才是问题的关键
目前,我市物业收费的标准及内容是按照2005年7月1日由市物价局、房产局联合出台的《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来执行的。其中,对于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交付时间问题,该办法规定: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开始交纳物业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小区考虑到部分业主因为各种原因确实没有入住,于是对其减半收取物业费。这部分业主虽没有直接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但其房子在小区里,受到了物业公司的间接维护。因此,业主不管有没有住进去,都应该在接到收房通知之日起交纳物业费的。对未入住的业主来说,该交多少物业费才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