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4岁的朱荣根当上了南京市某区某镇副镇长。三年后,他升为区拆迁办主任。不管是作为分管城建的副镇长,还是区拆迁办主任,朱荣根都是一些人眼里的“财神”。想发财,就要敬好“财神”,就要上供。从副镇长到区拆迁办主任,朱荣根发现自己的“钱”途一片光明,给他送钱的人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地孝敬他。他收钱也干脆,从来不忸怩作态,而是见钱就收。(
我不是官,无受贿经历和念想,不过,看了这条新闻后,到对“受贿就像领工资”的主角,南京市某区拆迁办主任朱荣根现象背后猜想有三。
猜想之一,朱荣根是个“爽快”的受贿者。一般来说,由于所受的贿毕竟是飞来的不干不净之财,受贿者在收受别人的钱财时,总是会装腔作势、忸怩作态一番。朱荣根只所以“受贿就像领工资”,正是因为他的“爽快”,由于“爽快”,受贿是犯罪这一概念,在他骨子里早就荡然无存,随这而有的是:别人送上手的钱,不收白不收,收了也白收的快感。
猜想之二,心底无“公”,滋生权钱交易链。朱荣根当某区某镇副镇长时分管的是城建,升为区拆迁办主任后更是主持城建的一个方面,无论是分管城建和主持城建的一个方面,由于心底无“公”,朱荣根手中的权力,就异化成了让谁发财谁就能发财权的权钱交易链。朱荣根有权让谁发财谁发财的权钱交易链,那么,他朱荣根也有权让他自己发财:我给你工程项目你给我钱,想发财,就要敬好“财神”,就要上供。如此你好我好的,一方面无奈的给,一方面心安理得的收,也就不足为怪了。
猜想之三,监管缺位,制度不健全,造就了“受贿就像领工资”。这条新闻中虽然没有对“受贿就像领工资”引发监管、制度方面的反思,人们还是可以猜想:如果监管到位了,制度更加健全,比如,在拆迁工作的发包、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方面,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朱荣根就是再“爽快”、再心底无“公”,他想“受贿就像领工资”,恐怕也不可能实现;朱荣根没有了权钱交易的权力,别人也不会随意行贿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