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资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出台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8-13 7:39: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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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孙成香 实习生 解晓倩 邹丽娟)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秋资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出台,将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义务教育阶段具体的资助办法及标准是: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黄石市城市特困低保户救助证》或《黄石市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和区民政局核发的《黄石市城市低保户救助证》的学生,今年秋季免除书抄费。具体标准为小学1-2年级学生免75元、小学3-6年级学生免95元,初中学生免170元。减免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高中教育阶段,凡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黄石市城市特困低保户救助证》或《黄石市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学生,每人资助300元;持有区民政局核发的《黄石市城市低保户救助证》的学生,每人资助150元。该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高中学校应从择校生收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城区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检查、监督、落实资助贫困生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及减免公示政策,自觉、主动地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截留、挪用、转移资助贫困生专项资金。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审核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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