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效果图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付军 黄旭东 实习生 张力 盛琴
建设期2年、总投资概算投资概算4亿元的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在年底开工。昨日,记者获悉,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本月7日已与投资商正式签订了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殊经营权协议,这意味标志着黄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全面启动。
至此,我市最大的环保市政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已正式落户黄金山工业新区。据悉,介绍,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我省第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生活垃圾影响城市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越来越大,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据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科负责人介绍,目前黄石城区日平均产生生活垃圾550吨,且生活垃圾数量每年呈跳跃式增长。这些垃圾主要运往两座垃圾填埋场,分别是下陆区峰烈山垃圾填埋场和西塞山区大排山垃圾填埋场。虽然大排山垃圾填埋场达到了无害化处理要求,但峰烈山垃圾填埋场还属于简易填埋,而且基本上被填满。由于运输距离和处理规模的限制,所有的生活垃圾都送到大排山垃圾填埋场并不可行,何况该填埋场2003年12月投入使用,使用期限只有15年。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市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依靠填埋的处理方式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越来越影响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用3年到5年时间完成“四城同创”的目标。而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硬性指标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必须分别达到80%、90%。目前黄石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只有60%,与省内同等城市相比处于较落后的水平,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垃圾焚烧发电成招商重点
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解决垃圾问题不再仅仅着眼于控制和销毁的被动防守,应采用“政府特许经营,通过竞争性谈判,由投资商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建设一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从2005年起,市政府就在对外招商引资项目中,把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市政府对该项目的决心和诚意打动了投资商。2006年4月7日—13日,创冠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林积灿一行应邀来黄石市参观考察,主要是探讨在黄石市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行性。通过沟通了解,双方对项目建设的4个基本条件形成共识,主要是:1、每天垃圾处理量不少于500吨,且处理规模越大越好;2、垃圾做到分类处理,燃烧热值须达到一定水平;3、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4、垃圾处理后的副产品——电,可上网销售,以获取正常的投资回报。
根据上述条件,黄石市招商局组织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与“创冠环保”中国区(厦门公司)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座谈,并到西塞山区等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是:1、中心城区垃圾量已达510吨/日。2、垃圾已进行分类处理,特别是建筑垃圾极少混入居民生活垃圾中,且垃圾的灰渣含量很低,这对建设和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非常有利。黄石城区原生垃圾低位热值约在5000千焦/千克左右。
根据市政府安排,2006年6月8日,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香港举行的招商会上与“创冠环保”签订了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2007年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摸底,经过反复对比论证,最后拟定在黄金山工业新区牛角山建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开工建设
据悉,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湖北省第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该项目拟采取BOT方式建设,项目运营期27年(含建设期2年),总投资概算4亿元。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近6万平方米,设计处理能力为:一期800吨/日;终期1200吨/日。设置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两条,为2×400吨/日,装机容量为2×7.5兆瓦,年发电量89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7154万千瓦时)。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将焚烧26.7万吨生活垃圾。发电量达到预期标准后,相当于每年节约4.77万吨标准煤。
该项目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6月可建成投入试运行。届时黄石市及大冶市的所有生活垃圾将实现无害化处理。
数据显示,2007年黄石市用电量为82.35亿千瓦时,日均用电量2256万千瓦时左右。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预测黄石地区2007年至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1%。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发电后,对每年炎夏、隆冬黄石地区的“电荒”将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垃圾处理费会不会提高?
迄今为止,国内已有深圳、上海、重庆等城市的50多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投入运行,但经济效益大多不好,有的甚至亏损。那么,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成本问题如何解决?
“创冠环保”黄石项目筹建处主任陈鑫说,经初步核算,1吨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本在170元左右,按每吨发电300千瓦时、华中发电企业上网电价0.405元/千瓦时(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减少1.5分钱)计算,每处理1吨垃圾会亏本50元——60元。按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给予补贴,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另外黄石市政府也给予一定的垃圾处理补贴。据了解,按照协议,该公司特许经营期为27年(含建设期2年),13年至15年之内方可回本,27年后将该厂无偿移交给黄石市政府部门。
市民是否为此要多付垃圾处理费?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士表示,黄石市2007年11月1日执行的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常住居民4元/户·月、暂住人口3元/户·月。至于未来这项新设施投入使用后,如果征收的垃圾处理费足够支付对其的补贴费用,则不用老百姓多付垃圾处理费。如果不够,则会报物价部门,通过听证方式适当上调垃圾处理费标准。但从目前的情况估算,将不会给老百姓增加负担。
全方位防止环境受污染
7月31日,《黄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信息公告》在本报刊登后,有市民担忧,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焚烧垃圾时可能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对此,陈鑫强调,该公司采用了先进的烟气处理设备和污染控制工艺,能有效防止环境受到污染。
据他介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后,黄石市城管部门转运垃圾会逐步改换成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而厂内建造的垃圾贮存坑也是密闭式的,垃圾短暂存放产生的沼气和臭气,通过吸风机送到焚烧炉助燃。产生的烟气,所含的二氧化硫、烟尘等经处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个别指标达到国际环保标准)后送入烟囱排放;产生的炉渣可用于制砖或铺路;产生的飞灰经水泥固化处理,运输至填埋场进行填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循环利用;垃圾渗沥液按照国家标准,经达标处理后再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