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两型社会”要有法律支撑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08-8-27 8:03: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熊海玮
“两型社会”建设是在我国已经走过30年改革开放历程,经历了一次次经济大发展浪潮后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中提出的新思路。这就要求我们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反思走过的发展历程,理性地抉择。决策的理性源于对教训的反省,更源于具有权威的法律支持。不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资源,不能建成“两型社会”;没有统一的规则标准,各自为政也不能建设“两型社会”。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日中国,建设“两型社会”必须依靠法律支撑。
加大地方立法支持力度,依法规范“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武汉城市圈被国务院批准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省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从某种程度上说,挑战大于机遇。科学应对挑战,必须使出法律利器。改革创新有法律的支持,才能激活改革创新主体敢闯敢干的激情。如果湖北立法保护改革创新,势必为建设“两型社会”插上翅膀,以疾水漂石之势,实现迅猛发展。
发展规划有法律的支持,才能最大限度整合试验区的各种资源,实现统筹发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源于“1+8”规划,成败也在“1+8”规划。在建设“两型社会”中,能否完善“1+8”规划的前瞻性,实现“1+8”规划的刚性约束,都有赖于地方立法的支持。
发展方向有法律支持,才能避免盲目发展,走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和谐发展道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便捷性、稳定性,为主导地方经济发展方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法律对地方经济发展方向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对落后项目的否定,更体现出政治的稳定。地方立法对长官意志的替代,可以稳定资本对该地区经济的预期,依法自由地趋利避害,避免因人废言,因人废事。
(作者系致公党黄石市委委员)
[相关新闻]
[9-12]
[9-3]
[9-1]
[8-27]
[热点新闻]
页面已删除!
[黄石日报推荐新闻]
[9-15]
[9-15]
[9-15]
[9-14]
[东楚晚报推荐新闻]
[9-16]
[9-14]
[9-15]
[9-15]
[东楚时评]|
张嵩 |
王国军 |
董刚 |
汪红光 |
冰歌|
[文桂子]
[老牛]
[雨林]
[四维罗]
[
论坛精华]|
博友索引 |
博友文章 |
博友相册|
[谢淑芸]
[农民工兄弟]
[谢姗姗]
[谢淑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