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8-29 8:49:0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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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姜科 实习生 陈娇梅)昨日记者从黄石市医保局获悉,9月1日起中小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当日起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此前,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从今年6月16日起,黄石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黄石市中小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应该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和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只填登记申请表,个人不缴费。
黄石市各中小学校在今年9月30日之前携填报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并附电子表格)及相关参保资料到市医保局进行参保学生资格审核,市医保局审核后,为每名参保学生确定一个参保号,学校凭电子表格到市商业银行网点缴纳代收的学生医保费。学校缴费后到市医保局领取居民医保证,贴上学生相片并盖章后,发到学生手中。新入学的首次参保的在校学生按上述办法于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缴费后,从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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