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行政力量的强势介入,三鹿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有了很大进展,不少见利忘义之徒已开始陆续被移送司法机关。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期盼的是国家对“三鹿事件”问责机制的启动。尽管它无法挽回生命和健康所遭受的巨大损失,但起码可以减少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最近发生的两起震惊全国的公共事件——“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和“9·13”客车坠崖特大交通事故,中央和当地省市部门立即开启了问责风暴。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黑幕已经撕开,要问责的除了恣意掺假的不法分子,到底还有谁该为这起严重的公共事件承担责任呢?
首先是三鹿集团。2008年3月以来,三鹿集团先后接到消费者反映,有婴幼儿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出现尿液变色或尿液中有颗粒现象。三鹿集团8月初就查出了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我们要追问的是,既然三鹿集团早在一个月前就已发现了有害化学物质,为什么不向全国消费者发出停用的声明?为何不及时启动召回程序?为何不提醒消费者及时就医?
其次该问责的是当地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700吨问题奶粉流入全国市场,形势异常逼人。倘若有关部门能从消费者的投诉中有所警觉,早点出击,就不会造成如此大范围的恶果。
应该问责的还有国家质检总局。有报道称,今年6月,在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的“留言查询”版内,就有消费者投诉问题奶粉,投诉者还呼吁“尽快查清奶粉是否有问题,以避免更多婴儿得此病。”令人诧异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在7月初公布的全国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抽查公告中,竟然没有三鹿集团的问题奶粉。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