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邹海涛
回首改革开放30年,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个不变的话题,而这个话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内涵也不断发生变化。“从黄石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初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处于首要地位。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末,由于企业改制破产,关注民生、维稳促和谐成为主基调。”在基层从事了多年政法工作的机关干部程登如是分析说。
上世纪80年代,拨乱反正的中国面临严峻社会治安问题,如何找到治理社会治安的一条正确途径,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孜孜以求。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安定团结是实现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此后,他多次阐述保持稳定的重要意义,强调“稳定压倒一切”。
“严打”最先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严打”拉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卫战,在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市霸、路霸和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拿恶要等黑恶势力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经过10年的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已系统地形成。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增强,由2002年的82%提高到2007年的93%。
“严打”固然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加强预防才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治本之策。我市是全省全国著名的老工业基地,全市仅国有企业就有近600家,在60多万的城市人口中,产业工人多达30余万。伴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全市下岗职工更是高达10万余名。全市因下岗职工再就业,离退休职工生活保障,待业人员就业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十分突出,从上世纪90年代末的麻纺改制开始,解决由企业改制所引发的一系列民生问题,进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
“没有社会稳定,党委、政府就不能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没有社会稳定,黄石就不能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市各级各部门的共识。从各部门观望互推到明确目标形成维稳机制,我市维稳工作经历从无到有的摸索过程。2004年,我市重点加强了市维稳办的机构建设,市编委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了市维稳办的机构,并于市综治办合署办公,表明我市的维稳机制的完善。
多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探索、完善、健全一套比较完善、效果明显的机制和规范制度。从2002年起,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和出台了《黄石市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意见》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包保”领导责任制》等相关规定,明确了职权和奖惩机制,确立了以市维稳办牵头,行政主管部门、社会救助部门等相互配合的多部门联动维稳机制。
同时,各个县市区以及基层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创新一系列相关制度。从建立源头预防机制、排查调处机制、接访约谈机制,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书记大接访、干部代访下访等,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肯定。
加速经济发展才是维稳之本,要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发展,要发展就必须抓住经济这个龙头,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共识。跨入20世纪以来,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发展带来的实惠,企业发展了,经济发展了,同时也促进了黄石市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