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11月4日电 曾轰动一时的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事件,近日有了新结果。10月26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峥嵘有期徒刑2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伪造户口专用印章
2004年,王峥嵘之女王佳俊参加高考,高考成绩为335分,未上普通高等大学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2004年9月期间,王峥嵘为了使女儿能够顺利读上二本大学,到处搜集有关考生的高考信息。在女儿班主任老师张某处得知罗彩霞高考成绩为514分但未被二本学校录取时,便产生了让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去读二本的念头。
随后,王峥嵘在张某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资料,请他人私自雕刻了一枚“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并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从而使其女儿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顺利进入贵州师范大学就读。罗彩霞则于2005年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
办理证件事情败露
2008年,王佳俊毕业后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教师证等相关证件。
2009年初,罗彩霞在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时因已注册而遭到拒绝。3月1日,罗彩霞向建设银行鑫茂支行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被拒绝。经过查询,罗彩霞得知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被王佳俊冒用。3月初,王峥嵘得知罗彩霞已知身份被冒用后,便主动找到罗彩霞商议解决此事,并承诺不会影响罗彩霞的毕业及大学文凭、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取得。4月5日,王佳俊向贵州师范大学申请注销“罗彩霞”在贵州师范大学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5月19日,贵州省教育厅收回“罗彩霞”在贵州师范大学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予以注销。
主动自首交待原委
王峥嵘,男,1962年10月24日出生于邵东县,被捕前系隆回县公安局民警。另查明,王峥嵘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6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关押于邵阳市第一看守所,2007年2月12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2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此事件被新闻媒体披露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2009年5月7日,王峥嵘到邵东县天宏宾馆五楼省市联合调查组投案自首,交代了伪造户口迁移证等主要事实。5月14日,王峥嵘被刑事拘留,在5月14日公安干警的第一次审讯中,王峥嵘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