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小麦郁郁葱葱、长势喜人。
4月1日,阳新县检察院联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往率洲管理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映入眼帘的是曾被某企业违法占用种植苗木的180余亩基本农田,如今麦浪翻滚,一派丰收在望的景象。
2024年3月20日,依据相关规定,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就基本农田被违法用于种植苗木一事,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关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有关事宜的函》,请求协助迁移涉案苗圃。然而截至去年5月,整改迁移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
为打破僵局,率洲管理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介入。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仔细查阅案件资料,实地走访涉案基本农田,核查土地性质,详细了解土地租赁的租金、租期等关键信息。经调查确认,此处180余亩基本农田被用于种植苗木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该院于去年6月24日正式立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面对检察机关的介入,企业负责人道出了自己的顾虑:“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该怎么算?”一边是企业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一边是必须严守的耕地保护红线。为平衡多方利益,阳新县检察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以及率洲管理区召开磋商会,明确各部门职责。
“既要充分考虑涉案苗木种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栽植的苗圃实施分阶段迁移;同时,也要依法依规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消化库存,在限定期限后,督促企业将剩余苗木移栽至合法种植区域,确保农事活动不受影响。”检察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他们经过深入磋商,最终确定企业需在2024年年底前退出全部案涉基本农田。由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率洲管理区主导整改计划,阳新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改良土壤、恢复土地肥力,并指导群众开展耕作。其间,检察干警多次上门,向涉案企业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阐明退林还耕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
“你们守护的是大家的‘饭碗田’,我们一定全力配合!”企业负责人最终理解并接受了整改方案,同意提前完成苗圃迁移工作,为冬小麦播种留出了充足时间。如今,这片土地重归农田用途,经过土壤改良后肥力显著提升,冬小麦郁郁葱葱、长势喜人。
从苗木种植地到麦田,土地用途的转变,彰显了法律监督与行政履职的高效协同,更是守护国家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民之关切”的生动实践。(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柯美中)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