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推动7000余万元工程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其中先行支付1000万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既解企业资金之困,也解工人薪酬之忧。
此前,某置业公司将一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双方因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等问题产生分歧,工程款结算支付受到影响。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7064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32万余元,并申请财产保全。
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工程验收和工程总价款上,但仍有协商意愿。考虑到诉讼周期可能影响工程款及时兑现,法院在引导双方开展司法鉴定的同时,多次组织调解,推动双方解决工程验收、工资支付等问题。经协调,置业公司先行支付1000万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由其实际控制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建筑公司相应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司法鉴定完成后,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就工程款支付方案达成调解协议。目前,相关款项已按协议履行完毕。(融媒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张清扬 杨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