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打野主播”置身法外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1-11-19 09:39]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上山“收夹”、直播“打野”……近期,一网名为“红秀坊—啊毛”的男子经常在网络平台直播,从他的平台账号可以看到,有不少类似的野外寻找和捕捉动物的视频,而靠着这些视频,他收获了6.7万粉丝,最终还吸引到了公安机关的注意。11月14日,大冶市公安局森林公安通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共生的,时代在发展,现如今早就不是曾经的打猎时代了。“打野主播”之所以如此卖力在野外直播猎杀野生动物,说到底还是一个利字作祟。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直播也逐渐成为不少人展示和创业的平台,少数人为了吸引粉丝,满足一些粉丝猎奇等不健康心理,置法律于不顾,以身试法,借助网络直播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等,其行为已经是在挑战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

  或许有人会说,“打野主播”所抓捕的不过是野鸡、野兔等非保护动物,粉丝也就是看个乐,并不是真的想自己参与。但是不要忘记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同时还专门规定禁止违法食用野生动物,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由此也说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和参与。

  必须明确,“直播猎杀野生动物”这类“打野主播”的行为违法,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能让“打野主播”成泛滥之势,为此,除了加强网络直播的监管,对发现的每一起线索,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该迅速会同执法机关,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直播平台及主播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为了净化网络直播,杜绝“打野主播”置身法外,还要及时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让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不再是一句空话。(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