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几条新闻引起笔者注意:《探索完善矛盾纠纷治理“黄石模式”》(9月26日《黄石日报》);《“110”联动“12345” 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黄石模式”》(10月13日《东楚晚报》);《两部门印发意见 加强人民调解服务 推进诉源治理》(10月13日《东楚晚报》);《肖菊华调研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10月13日《黄石日报》)。
这几条新闻有一个共同的内容: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升级,推进社会治理。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每一件事情的发生,背后都有原因。同理,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是矛盾作用的结果,如果矛盾化解不好,小矛盾会形成大纠纷,甚至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
有例为证:2023年1月,浙江平阳男子行凶致6人死亡,据传是邻里纠纷长期未得到有效化解引起;2023年5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的南宁停车费事件,事前也是有种种“预兆”,但矛盾一直未得到很好的化解。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事情原本都有缓和的空间,却因为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一拖再拖,有的矛盾可能一拖十几年,导致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越积越深,而正常的解决渠道“此路不通”,最终酿成严重的后果,一发不可收拾。所以一遇到类似事件,就有网友呼吁要查处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
当然,这种事情的发生和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不无关系,我也无意于为当事人开脱罪责,而是要表明小纠纷和大矛盾的关系,说明处理好小纠纷可以避免一些轰动性的后果。
如《“110”联动“12345” 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黄石模式”》中报道的几则案例,物业停电逼商户预交电费,居民因噪音和油烟与商户发生矛盾等,其中有些矛盾可能涉及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但110民警并没有直接“踢皮球”一推了事,而是合理“传球”,给矛盾找到合理的解决渠道,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这样做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不仅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也减轻了警方后续工作压力。据新闻报道,“据市公安局统计,该局自非警务类矛盾纠纷分流化解改革试点以来,共通过平台分流非警务矛盾纠纷3675起,110接报矛盾纠纷类警情环比下降7.6%,同比下降14.1%,重复报警同比下降17.8%”。
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让当事人感觉合情合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实惠的治理。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