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摔伤店铺有责,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4-02-28 16:23]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2月4日,西塞山区李女士路过某蛋糕店门口时滑倒摔伤,她认为店方未尽到安全责任,和店方协商未果后,在法官调解下最终获得赔偿。(东楚晚报2月28日报道)

以往,我们多见到在店内摔伤获赔偿的案例,在店铺门口摔伤被索要赔偿的事见得少。因此,这个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其处理情况也很有示范性,将为其他店铺带来警示,为类似案例的处理提供借鉴。

下雪路滑,自己摔一跤,大多数人都是自认倒霉,很多人都没想到要找店铺索要赔偿,也许有人想到了,但因为时间精力有限,损失也不大,忍忍就过去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店家的责任心。估计这家蛋糕店被索赔时,也是一脸懵。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这种对临街店铺、单位的约束主要是“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这是城市管理制度,缺乏法律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更大程度上靠自觉,可是这种靠“自觉”的事往往靠不住,很多临街店铺甚至把门口道路当成“自留地”,以侵占公共道路为能事,垃圾、污水倒出店门口就和自己无关了,更不要说让他在冰雪天气扫雪防滑了。

西塞山区的这起案例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用具体、鲜活的事实向我们证明,店门口不是“自留地”,门前三包也不应成为“撂荒地”。现在,黄石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临街店铺、单位一定要发挥好城市主人翁精神,把门口管理好,把该自己承担的责任承担好。

(左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