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一交警面对男子质疑无证驾驶是否需要拘留时称:“不懂可以自己去学,我不是老师,傻不XX的。”因为言语不当,这名交警被停止执行职务。(九派新闻9月23日报道)
严格意义上来说,执法和普法是密不可分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执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比如有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为时,会说“我们是谁,根据什么法律规定对你怎么样”。所以,我们有一个规则是“谁执法谁普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也越来越完善,有很多新的法律陆续颁布,有不合时宜的法律条款在不断修改。根据全国人大2024年6月28日的公布,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303件,涵盖社会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社会的法律体系,这还不包括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条例、制度等。
面对如此庞大的法律体系,哪怕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也很难全部掌握,何况是普通民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讲过一个案例,有人打井取水违法了,违反的是盗采矿产资源罪,作为一个专业研究法律的人,他也是查询资料才知道这个罪。所以,只有做相关工作才会钻研了解相关法律,才有“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交警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是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求一个普通群众对法律了解多深,确实是强人所难。
在现实中,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我们经常走在违法的边缘,“以身试法”的事屡见不鲜,很多人因为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而经常吃亏被处罚,然后吃一次亏涨一次见识。
面对司机的问题,潮州的这名交警没有耐心细致地回答,而是以嘲讽的语气让司机自己去学,却不知道自己就是普法的“老师”。再说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连法律都不愿意解释清楚,其执法行为怎么保证公平公正,又何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每一件具体的案件中,每一个案件也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普法工作,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