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林出席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
暨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
李殿勋主持 孙伟出席
5月22日上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五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李殿勋主持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马国强出席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林虎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
王忠林充分肯定过去五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学细悟、对标对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湖北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王忠林强调,要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着力强化法规制度供给,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做好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着力增强公正司法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司法执行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王忠林强调,要厉行良法、促进善治,发挥法治在支点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使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以法治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依法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维护平安稳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王忠林强调,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新局面。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科学考评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省领导侯淅珉、张文兵、何良军、琚朝晖、吴海涛、盛阅春、彭勇,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分别在主分会场出席会议。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在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书面审议了《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6—2030年)》,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市、秭归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并述法。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分会场。